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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6

住在新加坡:租屋經驗分享(下)

新加坡租屋~整層國宅篇

概要


三房(非三房式,我指的是有三間房)整層國宅的租金大約介於2500 SGD3300 SGD,西邊這裡在2013年底最貴約莫在3000 SGD,步行五分鐘以內可達Boon Lay MRT。一般而言愈往東價位愈高,愈往西價位愈低,但也視交通便利(與捷運站及公車站的距離)、國宅新舊程度而定。

房型上,從二房式到五房式都有。要特別注意的是,新加坡這裡說「房式」不是指房間數量,而是可以被區分開來的空間數量;因此一個單位若有L型的餐廳與客廳可以被區隔開,再加上三間房間,就算是五房式,即使只有三房。另外,有些單位設有書房(或傭人房),坪數狹小,一般不會被計入房間數。除了要詢問清楚之外,務必親自看房了解格局、大小、清潔狀況。

舊型的國宅外觀有點類似軍營,往往是一個巨大的環形或方形建築,長長的走廊上並排一間又一間的單位。優點是老舊國宅的坪數通常較大,建築物之間的距離也較遠(空曠陰涼等好處),尤其是西邊原本人煙稀少,據說二三十年前為了鼓勵定居西邊,當時在此區興建的國宅空間特別大。但當過兵的如果不想回味那種氣氛,就避開較老式的國宅吧!新型國宅一般空間較小,但比起台灣各式公寓,三房以上的空間還是綽綽有餘。

補充一下,一般同區國宅的單位格局相似,但有些房東在自住的時候會依據個人喜好改建(把牆打掉追求開房式空間、更動廚房的位子等)。要是遇到善於設計的房東算你運氣不錯,但我個人不太信任他們的眼光與風格啦。


房友(室友)


我覺得這是承租整層最難克服的部分,期待有一定生活品質的話,室友能否合得來最為關鍵。畢竟學生阮囊羞澀、中國朋友們通常又很吃得了苦、不太願意花七八百元租一間單人房,我們一度陷入尋找室友的危機。但除了高額房租的分配困難之外,有些房東也不願意一間單位裡住太多人,過度的使用會讓房子毀損得較快。要能在雙方的期待落差間找到平衡病並非易事。

我只能說,祝各位好運!要記得在簽約時與房東確認最多能住幾人,若有人中途退出要如何處理。由於政府規定房東有繳交房客資料的責任,有些房東會因此不肯換房客,視為房客違約。


仲介知一二


另一件新加坡租房市場令我匪夷所思的現象,就是戶戶房仲。在台灣,房東和房客都是能省則省,不傾向讓仲介多賺一手,因此供房東張貼布告的租屋網站也特別發達;但在坡國,一般能找到的租屋網頁,都是由仲介張貼布告。

更過分的是,若房客以為那些是房東付費聘請來找房客的仲介,那就錯了!我們曾經直接和網頁上的仲介們聯繫,結果發現他們會「自願」擔任你的仲介,代表你和房東的仲介交涉。也就是說,即使一開始沒打算聘請仲介、自己花了時間上網去看去篩選,莫名其妙還是多出了房客這方的仲介!我不清楚這是怎麼樣的利益結構,但許多租屋網頁上的訊息都是過時的,若直接和張貼布告的人(99.9%是仲介)聯繫,他會告訴你說那間已經租出,如果有需要他可以再提供你其它選擇。答應了他,就等於答應在成交時會支付他相應的仲介費用。坦白說,我覺得根本是欺騙消費者……但坡人們卻習以為常。

細究緣由,一方面是政府對於承租整層的規定繁瑣複雜,交給仲介對房東來說相當省事,因為仲介除了力促成交、草擬並見證簽約之外,「售後」服務也是全包。修繕、紛爭,他們都會處理(處理得好不好又是另一回事了)。

另一方面,我認為租屋真的太過好賺,原本廉價的國宅組屋若是整層出租,每個月的收入相當於一名本地大學畢業生的月薪,用來負擔私人公寓的房貸絕對不成問題。房子的市價(剔除永久居民或公民首次買房的特惠與政府補助後一般市場流通的房價)和台北相去不遠,租金卻硬生生是二倍至三倍,每次租屋成交都是一筆可觀的收入,雙方的房仲都有責任力促合約履行,等於確保一年至二年的租金收入。無怪乎戶戶房仲!而僧多粥少的仲介彼此互通有無,一筆生意二邊都賺,倒楣的還是阮囊羞澀,想節省而不可得的房客們!

坡國房仲其實沒有專業可言,所有資訊在圈內都是透明的,房仲們非常團結,如果你想成交前請個二三名仲介,比較誰辦事效率高後付錢給誰,在一開始就會被指認。即使想自己找房不聘仲介,租屋網頁全是他們的地盤,宛如天羅地網房客無處可走。

能怎麼辦呢?除了試圖搜尋另一個團結民族的網頁資訊──對岸同胞的論壇──就只能找個稍微誠實可靠的房仲,從一開始跟定一人,讓他發揮最大的功能,付錢的時候,至少比較甘願吧。


承租意願書、契約


跟定仲介之後,他會依據你開出的條件,(幾乎毫不費力地)在他們公開透明的圈內網絡上搜尋篩選,帶你去看當期出租的單位。如果你看了喜歡,要準備相當一個月的房租作為押金,連同註明你願付租金的「承租意願書」(Letter of Intent)交給房東。房東的仲介會代房東收下,並且為你進行遊說(他比誰都希望成交啊)。在把押金退給你之前,房東不能再讓其它人來看房子。

如果房東對你歡喜高興(或是他很缺錢),你們即將進入談判簽約階段。新加坡政府提供的制式合約(TA; Tenant Agreement)上,對房東的規定只有五條,對房客的規定卻洋洋灑灑二十多條;合約是為誰而訂的,不言自明。

合約中寫明了房東不能隨意進入你所承租的單位,必須事先和你約時間;但如果你沒有不可抗力因素,也不能拒絕他要來探訪的任何「正當理由」。一般合約後有個附件,將單位內的家具電器等列表,到時退房歸還,就依據此表查收房客應該還給房東的東西。同樣,記得把早有毀損的家具拍照存證,免得房東把帳算到你頭上。

根據那份制式合約,房客並沒有終止合約的權利。沒有一條寫說房客若想終止合約可以怎麼做(包含要付出什麼代價)。如果你不爽想走,除了欠租或進行各種違約行動,逼房東趕你走之外,別無他法(逼房客當壞人就對了)。相反地,只要你每月房租遲交七天以上,房東可隨時進屋收回他的房子,立馬讓你喝西北風。如果他接受你遲交,你也要多付遲交房租的10%作為罰金。


保證期、修繕


我們的仲介表示,租房有一個月的保證期,在這一個月內,房客發現任何物品的損壞,都是登記在房東的帳下。所以一個月要盡可能使用單位內的任何家具與設施,發現問題盡快提報。房東修不修是一回事,看他的誠意,至少你可以聲明那不在你的責任範圍,歸還時不必賠償一個月內的破壞(前提是你也沒有惡意破壞啦)。

保證期過後,幾乎所有修繕就是由房客負責。我說「幾乎」,是因為制式合約清楚載明,150 SGD以下的修繕費用均由房客負擔,150 SGD以上才是由房東負擔 [資訊有誤!!請見本文最後的補充更新]。除了冷氣、洗衣機等大型家電損壞,否則什麼樣的修繕要高達150 SGD,我實在好奇


水電瓦斯網路


承租整層雖然獲得了自由,但也多了許多責任。在入住之前,房客就要向Singapore Power Services申請水電瓦斯等Utility開通(線上申請 [連結] )。有些房東自然是一年四季都沒有停水停電,不然有人來看房沒水沒電多奇怪,但這可不代表他會幫你繳帳單,很可能是一個月沒繳下個月就斷水斷電。Utility開通之後,外國人要繳納200 SGD的押金,在你停用以後會退還給你(該單位的水電瓦斯會自動轉回房東帳下)。

Utility中包含大樓的清潔費,每月7 SGD左右。不吹冷氣的話電費不貴,開了冷氣一個月光電費上看150 SGD還算小咖。當然每戶的冷氣型號不同,耗電程度不同,有些單位天生麗質每天涼風陣陣,有些單位就每日西曬彷若烤箱。這些我會建議在看房時盡量全盤考慮。

網路我們是跟Starhub買的100 Mbps方案,二年合約,每月39.9 SGD。速度不快不慢,勉強可以接受。繳費的話,我沒有申請每月自動扣繳,而是拿著帳單到附近的購物中心,找一台可以刷條碼繳費的機器,NETS一發。


小結


想不到即使分段條列還是寫得又臭又長,想要看重點的看倌抱歉了。資訊與心得混雜在一起是我的壞習慣,希望不至於增加閱讀的負擔。

在海外居留數年,租房幾乎是無法逃避的生活專題。如果能住學校宿舍四年當然是最好,但南洋理工的宿舍不夠多,我和Pitodogo也還未有法律身分可以申請學校宿舍的couple room。借錢買房的選項也不是沒考慮過,如果西邊有合適的一房私人公寓,也許我們當時就梭了。

幸好沒有一時衝動讓自己債台高築,現在我寧可「寄人籬下」,也要盡早離開這座小島。將無殼蝸牛的漂流視為一種浪漫,也算海外魯蛇的小小快慰吧。


關於修繕的補充更新 [2013/12/18]

上週的黑色星期五,我們的洗衣機在使用中報廢,房東表示合約載明房客需負擔150 SGD的修繕費用,150以上的差額才是由房東負擔。所以不能錯認「高昂的修繕費用房東會全額負責」。更不合理的是,合約寫說差額的費用要先經由房東同意,也就是最後的解決方法和費用房東有所謂的生殺大權,但房客卻非得買單150 SGD不可。

以我們的遭遇,找工人來看就需先支出50 SGD的檢修費,若報修價格太高,房東可以拒絕修繕,並要求我們自行支付檢修費(沒修好就得先白花50 SGD)。我們的房東提出的解決方法是:買一台二手的洗衣機(她願意支出30 SGD補貼我們買一台180 SGD的二手洗衣機賠她,啊哈),二手洗衣機沒有保固,若這台洗衣機故障,我們仍得自腰包修理。每個月收取2700 SGD房租,卻不願意多花100 SGD(仲介有提供我們促銷資訊,一台新的洗衣機只要280 SGD)投資一下這份收入來源。也許就是要如此節省才能夠累積財富──我著實大開眼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