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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21

做自己──夢中情人

《Gone Girl》讀後感


一年之後,「做自己」這系列文章的主題又再度,由於和當時截然不同的原因,在我腦中縈繞不去。起點是一本我為了增進非學術英文寫作的語感、開始以每日一至二章速度緩慢閱讀、花了一個月才讀完的小說:《Gone Girl》,2012 New York Times Best Seller之一,我從Nana想送我當生日禮物的kindle書單上挑了它(請參考:博客來連結wikiamazonNY Times Book。目前似乎還沒有中譯本,但我誠摯推薦各大出版社,絕對是值得與中文讀者分享的一本書!

這並非一部如《黑色之書》將重點指向丈夫隨著妻子消失而迷失自我的書,它的主軸在於婚姻、在於二人世界中無法對外人道的種種糾結、而一切都在妻子離奇失蹤之後逐步曝光。為了不破壞大家的可能親自展卷的閱讀樂趣,我不會太詳細的描述劇情;它引人入勝、峰迴路轉的屬性是無庸置疑的,留待有緣人共享之。


除了情節以外,它令我心驚與讚嘆的是對由情人走向夫妻的過程中,心境轉換與角色扮演的細膩書寫。

在自由戀愛的時代裡,我們致力追求、多少也有所體會的、美好浪漫的愛情,當愛情褪下光鮮燦爛的華衣以平淡樸實的裝束現身時,你所感受到的,是幻滅、是失落、還是鬆了一口氣?

有人說,戀愛會讓我們成為更好的人;而《Gone Girl》想說的卻是,戀愛啊,讓我們「以為」自己會成為更好的人。當我們愛上一個人,便會盡全力成為他的夢中情人:我們學習對方的興趣、我們絞盡腦汁取悅對方、我們多麼難得的放下自我、將另一人的需求擺在第一位……或許有人會說,我們甘於平淡、接受對方真實的樣子。可是《Gone Girl》告訴你,不可能,你不會「完全接受」,你只是希望自己接受、假裝自己是「能夠完全接受對方的」那種人罷了。

這也是一種扮演、一種以為──當你致力於完全接受對方的時候,不正表示對方沒有完全地接受你了嗎?熱戀時一切看似水到渠成沒有絲毫勉強,但時日一久誰也難以長久維持在情感亢奮的狀態。你們所認識的對方更全面了、生活裡有各自的挑戰要面對,當彼此的需求互相衝突時,你真的敢說,你絕對會「完全接受」?

Gone Girl》用女主角Amy的獨白,拐一個小彎反映我們內心最深處的渴望:你真的滿足了嗎?你沒有那麼一絲絲覺得,如果要和我共度一生的這個人,能夠再更體貼、更風趣、更會做菜,一切會更美好嗎?難道每天聽你抱怨生活大小瑣事、為你解決疑難雜症的那個人,對你的小心眼、懶散、自我中心,真的一點怨言都沒有嗎?

朝夕相處的本質在於,沒有人能永不破格地扮演對方的夢中情人,這也是為什麼,總有人強調「能夠完全接受你」是尋找伴侶的重要條件。然而,稍有自覺的人都會承認,我做不到。沒有交往經驗的Nana(在此開放徵友!!!)也能靠著閱讀與觀察犀利地指出,同居生活宛如短兵相接,全身而退難於上青天。

當然,生活中小小的不完美,不足以推翻二人朝夕相處培養出來的默契與感情;不過我們也不能小看小小不完美日積月累的威力。小說用了最戲劇化的手法,呈現一位冰雪聰明的女主角如何不擇手段,打造自己夢寐以求的夫妻生活。情節裡Amy種種讓人無法苟同的行徑,可以當成我們用撒嬌、談判、命令、拐騙等手段說服另一伴時的極端展現。我不是要論述道德的界線(畢竟隨著道德標準不同、手段可被接受的是非程度就有所不同)、也不是贊同Amy的人格和作為;只是從文學性的角度而言,當一個人對某件事(何況只是追尋夢中情人這樣讓人難以責備的兒女情長)執著到罔顧道德與法律的地步時,我們除了撻伐她、也忍不住欽佩她。

作者筆鋒一轉,強調了前述的那份「以為」的力量。不能完全接受對方的那個自己,並不可恥。因為「完全」,本就是只屬於理論的等級,而「接受」也可能只是一種停滯不前的認命;真正可恥的是──假裝自己能夠完全接受、反過來責怪對方為何不能!揭開這層迷障之後,「以為」自己、對方、二人世界可以更好,便成為尚未放棄進步與追求的動力。


Pitodogo一起來到新加坡即將屆滿八個月了,我有時會想起那段互許終身的時光、回顧當年情真意切的文字,(老套地)恍如隔世。讀了這本書,不禁尋思我所想要的夫妻生活。更鮮明赤裸地是無法不看見,他眼中那個不完美的我。

於是這成為一篇如何做自己的文章。正因為我不曾後悔、也沒有否定我們一起想像過的彼此,每天每夜都要面對現實與理想的差距,才格外令人難受。我所想成為的自己莫非不切實際到只是妄想嗎?那名女子的形象愈來愈模糊,我再也分辨不清那是Pitodogo的夢境,抑或自己的ideal self……尤有甚者,當你認定了要共度一生的人之後,你們真要不分彼此、讓他的期待也成為你的期待嗎?

我欽佩Amy的不只是她的決心、耐心、和行動力,更是她在獨白時對自己的瑕疵坦承無諱,沒有絲毫矯飾。也許有人會將之解讀為自以為是而不以為然;她的確沒有懷疑過自己要的完美婚姻是正確的,她的堅決(或稱之為「決絕」更貼切)反映了凡人的怯懦。

我們不願面對自己不過是這樣的人,而我們的愛情、婚姻、伴侶,一點也不神聖。

而這世界上最了解這一點的,不正是與我們朝夕相處、度過每一個平凡日子的他/她嗎?所以最後,Nick回到了Amy身邊,二人永無休止地(或可謂「攜手」)繼續,致力於成為對方夢中情人的終極挑戰。

啊,我爆雷了。但相信我,這本書還是一樣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