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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9

寫給「無法理解為何有人激進反同婚的」各路英雄


在表達我對這二天同婚事件的感想前,先自首我的立場:無限期支持任何人去探索「婚姻與愛的艱難與意義」的自由──當然要先獲得法律上的權利才有同樣的起跑點去在各自的愛與罪之中盡情探索。

看到一片撻伐或不理解為何有人要激進反同婚的言論,一邊覺得大家好有梗太幽默笑得樂不可支、一邊看著人們為了信念不惜傷害所有偏離該信念的人而悄悄難過⋯⋯的同時,

一邊想起了川普。


同溫層裡「為什麼會有人無法理解這麼普世的價值」、「你們怎麼能這麼殘忍地傷害不符合你們教義期待的人」、「都2016了居然還有人因為性傾向而歧視他人」、「別人相愛成家究竟干卿底事」等等大快人心的言論,跟選前美國媒體上對川普支持者極盡戲謔嘲弄的風向不謀而合。

但是川普當選了。沒梗或沒錢去生產嘲弄川普週邊商品的人、沒搖旗吶喊著「這不是美國」的人、沒『智商』去判斷川普的政策其實將傷害自己的權益的人,把票投給了川普。

每個人心中,都有神聖不可侵犯的信仰。只是察與未察、說與不說。

那些激進的反同婚行動很容易引起眾人的反感,他們暴烈地阻礙他人幸福的手段令人不可置信。但他們是用盡一切在捍衛他們的信仰──無論我們覺得該信仰合理與否、禁得起邏輯論證與否。

而那些不那麼激進的旁觀者呢?是不是有很多人,雖然邏輯上爭辯不過,卻打心底覺得怪怪的怎麼就是無法全力支持同婚?是不是有更多人,口頭上說著「好啦你們那麼想要,隨便你們啦」,卻未曾稍稍體會、權益未受到法律保障的他人的苦痛?他們不願試圖了解同志為何想要婚姻,他們口口聲聲尊重同志卻堅信或者期盼著自己的孩子不是。他們也許覺得「哎呀管他的反正同志能不能結婚又不關我的事」、也許認為「給你們同性婚姻法還不夠嗎為什麼非得動民法!」

有多少人,「幸福美滿的一夫一妻制家庭」是他們沒有說出口甚至未曾察覺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信仰?

想要挑戰這些人的信仰,將同婚落實在這個國家人民共同擁有與必須遵守的法律制度上,怎麼能不去了解他們到底在相信什麼、又為何如此相信呢?這些人,恐怕是在我們同溫層之外非常廣大的一群,激進或沉默的反同婚者,事不關己的旁觀者。

他們對於婚姻與家庭的想像,為何會只有一種模樣呢?

(那些聽到川普充滿歧視言論仍然支持他或含淚投給他的人,對美國的想像又是什麼樣子的呢?)


也許了解之後,我們仍然無法認同。也許我們努力了再努力,仍然覺得不可理喻難以理解。

但這些人到處都在。可能是我們的父母、師長、同儕、晚輩。如果真的辦了同婚公投,他們都是有可能投下反對票(投給川普)的人。難道我們要在同婚提案被公投否決(川普當選啦)之後,才來喊著我要移民、才來了解這些人嗎?

那我們到底憑什麼,認為自己心中「每個人都有相愛、成婚、共組家庭的權利」的神聖不可侵犯的信仰,應該被傾聽、理解、接受呢?



當然啦無法互相理解也無可厚非,這本來就不是請客吃飯那麼輕鬆簡單的事。

當價值觀的對立已毋庸置疑的時候,就是祭出民主大絕──多數暴力──的時候了!



天啊拜託千萬別讓川普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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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清醒之後補充]

我用了一個很酸的結尾,但其實我想說的是:

當我們在他人眼中「強渡關山」地修了民法(或立了同性婚姻法),一方面是我還要無限期支持多元成家啦,另一方面是,這些人的不理解、不接受,並不會因為法案通過了就消失。對立仍然存在,而且因為社會上會開始出現許多同性婚姻的家庭,衝突會開始出現在街頭上校園裡,出現在我們渴望安度的日常。

到時,有人歧視同志(就像歧視黑人),而有人歧視反智(就像歧視川普支持者),難道是我們想要的,任何人都能共組家庭快快樂樂生活在一起的社會嗎?